性同意
以前有几年会听到野猫发情,确实是“听它越叫越精神”,像弃婴的厉号一样让人心中惨然。它一刻不停地嚎哭,只为吸引一只公猫来与它交配,可当公猫真的被吸引而来,母猫又开始威吓,继而逃走,最终慌不择路跑进了一个死角,被公猫的尖爪死死按住骑在身上,只能徒劳地扭头乱咬。
我以前一直不解,它既然在主动寻求着交配,为什么还要拒绝呢?这其实是母猫的一种选择:它不允许自己后代的另一半血脉来自一个追不上它的孱弱公猫,更遑论那些会被它的低吼吓退的胆小鬼了,只有那些战胜了它的强壮个体才配的上它。
野兽的天性表达太过原始,人类的风俗习惯就复杂得多了。男女之间虽然依然称之为“追求”,但却并不会真的你追我赶,女性的考验范围早就超脱了原始的体能,从强健的身体鲜艳的羽毛扩大到财富到权力到学识等等不一而足,表达不满时也不用再呲牙哈气,仅凭语言就能明确的拒绝,从此威吓失去了用武之地,也就退化成了男朋友毛手毛脚时含羞带怯的一句“别闹啦”。
就是这一低头的温柔让多少男人心神不属,迷醉其中,女人们欲拒还迎的委婉平添了不知多少闺中之乐。就像那个经典的老笑话:
一男一女同床夜宿,女称你要是碰我就是禽兽!男从其言,结果次日被称为“禽兽不如”。
在很长一段时间里,女性都是恋爱关系的被动方,当她愿意和男性在私密空间独处的时候,不管是她还是社会共识,都认为这已经代表了她的态度:我同意。一句“碰我就是禽兽”哪里是拒绝,简直是好戏开场前的挑逗。
但这世界上不是只有琴瑟相谐的情侣,这种小情趣很快就被利用乃至破坏了。有男人强奸女性后在法庭上把受害者的拒绝强行扭曲为矜持,伪造性同意;也有女性利用潜规则与男性密室共处,默许男性发生关系后突然口称强奸以讹诈。
就像所有人都无奈地装上了防盗门隔开了自己和外界的空间一样,这一次大家不得不再一次被迫划分清楚性同意的边界。不管是被逍遥法外的强奸犯吓得瑟瑟发抖的女性还是被诈骗犯气的义愤填膺的男性,似乎都需要一个普世的做爱法出台来保护自己。
现在妇女解放,性别平等,很多女性不满足再被视作恋爱中的客体,她们也勇于自己充当“猎食者”,社会也赞赏她们的勇气,不会再像几十年前的漫画一般讥笑她们为“男人婆”了。于她们而言,喜欢就要大胆地扑上去,明明喜欢却还羞羞答答地不言不语甚至假意拒绝简直就是跟裹脚布一个时代的封建陋习。与此同时她们也不能接受假如有一天厄运真的降临到自己身上,她被侵犯时的拒绝竟然会被法律和社会共识无视。
于男性而言,越来越无孔不入的讹诈犯给他们带来了很大的不安。一个老实人他不约炮不嫖娼可以避免仙人跳,但是现在即使是与“女朋友”正常交往,哪怕已经订婚,一句被曲解或者被故意曲解的“同意可以撤销”砸下来他就要面临牢狱之灾。他们需要一个明确的“规定”,到底什么能板上钉钉地证明性同意,总不能每次男欢女爱完毕都是给性爱伙伴留下个一辈子的把柄吧?
如此说来大家都同意把话说明白,行就是行,不行就是不行。你我摆明车马,不许再玩弯弯绕绕,说好咱们就继续,说不好那扭头就走,再多纠缠一句就算非礼,不允许有暧昧不清的部分以免惹祸上身。只是这样一来,女性在男女关系里也必须主动出击,因为如果她不一直对心怡的男性表达肯定,那他万万不敢继续和她发展关系——毕竟担不起性骚扰甚至强奸的恶名。
毫无疑问这将永久地改变男女关系,彻底抹杀掉女性的自矜习惯,而那些依然享受男性追求的女性必然也得被迫转向,尽管她们的天性里依然写着等待和拒绝。我们从六百年前就高喊着人本主义,但是这些矫枉过正的改变显然会背离初衷。每一种人性都不能被压抑,我们要能听得到“来了老弟”,更要能欣赏“和羞走,倚门回首,却把青梅嗅”。
2025-03-26